海安: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23.03.2015  12:46

  近日,海安县人民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秦建军荣记个人三等功。

  据悉,2014年来该院继续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始终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平安、法治、廉洁海安建设。连续两届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连续12年被评为“全市先进检察院”,连续两年荣获“县级机关目标绩效考核先进单位”。该院在成功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国字号荣誉后,又取得了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并获得全县“机关形象测评先进单位”和“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先进集体”等33项集体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