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安:深化办案效果注重源头预防

18.05.2015  13:44

  近日,江苏省海安县检察院制作的防范非法集资法治宣传节目,通过该县广播电台再次播出。海安县东镇上湖村村民吉顺桂收听后,对检察机关的适时提醒非常感激。

  早在2012年8月31日,就有媒体报道了海安县李堡镇姜凤英非法集资事件。姜凤英以从事黄金投资生意、需要大量周转资金为幌子,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24名群众非法集资2552.6万元。两年多过去了,海安县检察院又相继办理了26起非法集资案,被害人累计达1200余人,涉案总金额超过2.8亿元。

  由于非法集资案事后追赃、退赃难度很大,看着许多被害人索回钱财无望,有人甚至因此家破人亡,海安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心中很不是滋味。经报请该院领导同意后,海安县检察院决定把工作前移到预防上,提升群众识别非法集资、防止上当受骗的意识。

  2015年初,结合近三年来办理的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海安县检察院以“拒绝高息诱惑、远离非法集资”为主题,在海安县开展了一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微博、手机报等新媒体,范围遍布县城和农村重点镇村。检察官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发生在该县的重大典型案例,指导群众准确识别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方法,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巨大危害。

  今年4月中旬,海安县检察院对宣传效果开展反馈调查,结果显示当地群众对这一做法纷纷点赞。

  据海安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平介绍,针对近年来非法集资、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案件高发的趋势,该院把工作前移到源头预防上,对高发类案进行主题宣传,今年以来已开展宣传活动3次。

  该院还形成了“三步走”工作方法:第一步是梳理辖区范围内高发类案,挖掘背后原因、特点,研究破解难题的方法,形成预防宣传方案;第二步是成立由分管检察长为组长的宣传小组,并以公诉、侦监等业务部门为主,政治处、办公室配合协调,联合公安、司法行政、新闻媒体等单位,结合涉案被害群体特点,多渠道、多阵地、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说法”等警示教育活动,并加强与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沟通协作、互通信息;第三步是结合行业特点及个案因素,向类案高发区域或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并及时调查反馈意见,形成专项调研报告,报至上级院及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