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审计局着力推动审计监督全覆盖
2014年,海安县审计局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年初在听取审计署年度工作汇报时作出的“要实现审计全覆盖”的要求,大力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审计全覆盖,努力提升审计监督层次和水平。
一是公共资金审计向“全口径”迈进。扎实推进对财政资金全口径、全过程的审计监督,通过开展预算执行、经济责任、政府投资、专项资金等各类型的审计,将所有的财政资金纳入审计范围。在2013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在对县直148个部门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分析的基础上,审计和延伸审计了14个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延伸审计了756个非部门预算户,重点审计抽查了军转办、民发办等5个非部门预算单位;同时,加大了延伸审计力度,延伸到资金使用末端,如在开展的困难群众物价补贴、高龄老人尊老金、计生奖励扶助资金、204国道改建工程资金、农村改厕资金绩效情况等审计项目中,审计人员深入基层接地气,实地走访群众19988户。
二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面推进。继续与组织、编制部门协作,有重点地推行“三责联审”,通过关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发展责任、经济管理责任、经济执行责任、经济决策责任这些“点”,全面推进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和重点。为了加强内管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先后出台了《海安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海安县县级机关部门和单位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和《海安县区镇部门(单位)街道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实现了经济责任审计范围的全覆盖。
三是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实现“全覆盖”。通过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充分发挥社会审计作用,对政府资金投入用于城镇建设重点工程、交通畅通工程、政府代建中心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和社会公益性建设项目等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全年完成217个工程项目审计,送审金额19.51亿元,通过核减节省投资2.04亿元,核减比例达10.45%。同时,对7个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四是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审计“重点突破”。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重点关注各单位资产的使用、管理和处置情况;按照“盘活存量、减少闲置、防止流失”的要求,加强对国有企业资产的审计监督,对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等进行资产负债效益审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效益提高。(顾宝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