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发展改革委以信息公开促依法行政

15.03.2016  15:53

  近年来,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公众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实现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 组织机构明确。 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将信息公开纳入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内部明确3名信息员,负责信息公开的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2. 工作制度健全。 制定了单位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审核、督办考核等制度,发布项目审批目录,使信息公开的条目更清晰,程序更规范,责任更明确。 

   3. 重点领域加强。 落实《海安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工作方案》,下放县级审批事项;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2015年即办各类行政审批事项561件,群众满意率100%。推进信息公开,进驻行政中心的25项审批事项实行一体化的监督管理。部门决算预算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4. 政策解读加大。 对与经济和信息工作相关的重要政策法规,运用图片、图表、视频等可视化方式进行解读,增强政策可读性,把握正确导向,传播正能量。 

   5. 阳光发改”推行。 率先完成“阳光发改”系统的建设和运行;固化各科室的考核、向上争取资金项目工作流程,实现“制度管人,流程管事”;健全统筹协作机制,利用月度办公会平台形成工作合力;实施重点工作亮晒制度,分解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强化绩效对账,确保各项工作按序时进度。 

   6. 平台渠道增多。 以门户网站为大本营,扩宽信息公开的平台和渠道,统筹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开设“海安金融时政推送”,“海安企业”公众微信号,扩大信息公开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