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农机合作社出台拖拉机使用管理办法

13.06.2016  17:45

  海安高鑫农机专业合作社为管理、使用、维护好本社农业机械,确保规范安全运行,延长使用寿命,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在县农机局的指导下,制定了“海安高鑫农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拖拉机使用管理办法”,共八章28条。包括机具保管、调配与租用,维护、维修与耗材成本分摊,作业收费与管理,秸秆机械化还田申报与核查,资金结付及安全管理几个部分。近日,联社将该办法装订成册,合作社成员人手一本。 

  该合作联社现有9个分社,拥有大型拖拉机143台、配套机械286台、联合收割机8台,农机具由联社统一编号,统一保管,实行租用制,租用人持有效驾驶证,并经村委会推荐由联社择优确定,签订《租用合同》和《安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