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依法治污迎来天蓝水清

21.01.2015  06:04

   PM2.5较上年下降13%   主要河流由出资补偿变受偿

 

  近日传出喜讯,2014年海安县PM2.5较上年下降13%,降幅大大高于上级部门年初下达的指标要求。2014年海安县优良天数由上年全年191天,增至258天,占全年70.68%。2014年全县启动“清水工程”,对县内一二三四级河分三年进行水环境治理,全县水环境明显改观,县域内的通扬、通榆两大主要河流,以前每年要给下游县市生态环境补偿数百万元,去年仅1月份还补偿下游县市109万元,而1—9月份变为受偿256万元。

  海安县地处苏北里下河水乡,全国畜禽养殖大县,加之近年工业迅猛发展,给生态环境带来污染。从2006年起全县投入人力财力,启动国家生态县创建,于2010年在苏中苏北地区率先建成国家生态县。之后,该县县委县政府抬高创建门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多措并举向污染宣战。

  依法关停污染企业,强化化工、电镀园环境整治。近三年来,该县依据环保法律法规,实施对重污染工业企业关停。先后关停9家畜电池生产企业、22家小铝灰作坊;对位于里下河地区严重污染环境的炼废油厂依法关停拆除,消除污染;县环保局集中力量整治化工、电镀园区,实施雨污分流;对污环境企业开出该县环保史上最大罚单;对有法不依的业主实施刑拘、重污染企业先予执行关停;去年7月份以来,县环保局联手公安、检察院、法院,进行四次执法检查,查处消除环境污染隐患20多个,确保环境安全。

  运用法律手段,治理养殖污染。该县是全国养殖大县,家禽饲达4000多万羽,为解决畜禽粪便直排,净化水环境,县财政投入巨大财力为养殖户建成五大畜禽粪便处理中心、3200多个畜粪池,统一收集,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将杜绝畜禽粪便直排列入各级干部考核。对个别有法不依向河道直排畜禽粪便的养殖户诉诸法律,依法行拘处罚。

  实施秸杆禁烧禁抛,改造燃小锅炉。全县各级领导牵头全面动员,切实做好秸杆禁烧禁抛工作,综合利用率达90%。由发改委、环保、质监、供电等7家执法部门牵头,采取联合执法、交叉执法、驻地执法,对全县46台燃煤小锅炉进行拆除改造,改烧秸杆生物质煤。县域内3家热电厂投资亿元新上环保脱硫脱硝设施,消除环境污染。

  启动清水工程,向河道污染宣战。该县去年以来,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以县环保局牵头协同相关部门,启动清水工程,由县、镇、村一把手分别担任一、二、三、四级河“河长”,全县配备521名河长,767名河道保洁员,实施河道保洁长效管理。通过逐河巡查,了解各河基本情况,水质状况,环境面貌和两岸生活、企业、养殖废水排放情况,进行梳理,建立河道“病历卡”,实施个性化、针对性治理,做到一河一策,一河一档。河长制定河道清理保洁作战图、任务书和时间表,全面推进河道环境综合整治。规划三年完成的清水工程,2014年底严格考核,全县62%河道达整洁河标准,60%的村通过达标验收。

  2015年初,该县召开“两会”,对海安全县生态环境建设提出新的目标任务,动员全县干部群众坚定不移保护环境,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开展治企、管车、控煤、禁烧,以贯彻执行新环保法为契机,以更铁的手腕,更严的标准,更大的惩罚力度,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为全县人民群众创造清新美好环境,建设美丽家园,让他们过上美好生活。

  (徐泽余  吕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