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代购入刑案:销售未获批印度药 硕士夫妻面临刑责

06.11.2014  17:05

龙虎网讯 昨天,溧水法院开庭审理我市首例海外代购入刑案。一对硕士学历的夫妻因为从海外代购药品回国内销售,被以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

2010年时,丈夫马彬(化名)被公司派往印度工作,一些朋友就开始托他带回名为易瑞沙、格列卫的抗癌药物药。

我一开始只是给朋友帮忙,每次回国就带几瓶过来,他们也会给我一些酬劳。”马彬称,自己认为这只是“举手之劳”、“救人性命”,所以有人提出带药,他都没有拒绝。

到了2012年时,马彬见此药有利可图,便主动联系代理商,以更低价格买药,并在淘宝网上以销售印度工艺品名义,销售药品。如果他人在国外,网店便交给妻子赵莉(化名)经营。

据检方指控,从2012年到2014年间,马彬以“代购”的形式销售印度带回的易瑞沙、格列卫等药品,销售金额高达32万余元。检方认为,马彬和妻子销售未获进口药品注册证的“假药”,其行为均构成销售假药罪,建议对马彬处以1年半有期徒刑、赵莉处以1年有期徒刑,可以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庭审中,马彬始终强调“身边朋友都在做这个”、“并不知道违法行为这么严重”。昨天,法庭未当庭宣判。

海外代购违禁品或逃税,都涉嫌犯罪

目前,微信朋友圈、淘宝网上“代购”火爆,不少人都从事着“代购”的生意。记者采访中发现,代购领域中存在不少灰色地带,代购违法行为屡见不鲜。

今年9月iPhone6手机刚刚上市时,金陵海关便在检查旅客携带物时,发现一旅客行李中携带20部iPhone6手机,海关工作人员立即将手机暂扣。工作人员称,手机属于20种应税商品之一,入境必须缴税。一次携带超出“自用”的合理范畴商品,必须补缴关税,否则就是违法偷逃税款,如果被发现偷逃税款数额较大,就有可能涉嫌走私罪。

此外,记者还发现有不少植物爱好者在网上发帖,希望有人能够帮忙代购海外植物,但根据我国检验检疫部门的规定,入境的动植物必须经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否则不予入境。比如前期有人从澳大利亚代购的“薰衣草小熊”玩具,因为玩具中填满薰衣草种子,未获我国检疫部门审批,玩具一旦进入国内,代购和销售人员的行为都属违法,严重的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海外代购超过一定金额没有向海关报税有可能涉嫌走私罪、代购一些在海外合法持有,但国内禁止的物品,也会涉嫌其他犯罪。”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志华提醒,代购的高额利润让不少人心动,但也应注意,只要销售物品、代购过程不合法就会涉嫌犯罪,代购者不应“财迷心窍”,触犯法律“因小失大”。(通讯员 杨德福 记者 张源源)

 

来源: 南京日报   编辑:孙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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