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关:过年携带金银制品超50克须申报

10.02.2016  09:57

  回国过年 携带金银制品超过50克须向海关申报

  眼下春节临近,不少海外游子准备回国过个热闹年,有些市民打算出境旅游过个时髦年,还有在境外的小伙伴准备给家乡的亲戚朋友们寄点洋年货。但是,把东西从境外带回来和邮寄回国都是有“规矩”的。昨天,南京海关发布携带和邮寄物品进出境提醒,通过案例解析的方式,告诉大家如何顺利通过海关监管。

  提醒一:进境携带物品总值超出5000元要交税

  根据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提醒二:金银制品重量超过50克必须向海关申报

  一般来说,现钞、艺术品、金银珠宝等涉及限制进出境的情况较多。

  如果是携带金银及其制品入境,数量不受限制,但重量超出50克必须向海关申报。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海关查验放行;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视同进口货物,要交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批准件,海关征税放行。

  提醒三:象牙等濒危野生动植物制品千万不要带

  常见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制品有象牙、犀角、干海马、穿山甲片、虎豹狼皮张、砗磲、大凤螺、海龟标本、鳄鱼、蟒和巨蜥皮制品、玳瑁制品、沉香木片或粉等。

  我国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缔约国,根据《公约》规定,象牙及其制品禁止进出境。(记者 黄昆)

编辑: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