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失信企业将面临联合惩戒

29.03.2017  12:48

  据新华社电由33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28日正式对外发布,这标志着海关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迈入新阶段。

  海关总署副署长李国介绍,备忘录立足于执法实际,针对失信企业特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执法管理、市场准入、行业规范、社会认同等不同角度细化、量化出39条惩戒清单,惩戒措施包括纳入黑名单、影响信用评定、加强审核检查、限制性管理、惩戒参考类措施等,涵盖工商、税务、质检、金融、环保、司法等多个重点领域。

  李国表示,实施惩戒的对象不仅包括了失信企业本身,同时拓展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增加对相关人员的惩戒,可以最大限度防止失信企业“改头换面”、逃避惩罚,有助于加大企业失信成本,实现从源头上治理失信活动的目的。

标签:

编辑:邓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