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地方海事全面强化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

07.06.2016  13:14

  新华网南京6月6日电(陈锴 崔璇 田治超 周密 张广来)进入汛期以来,雨水天气增多,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频繁发生,全省辖区水位不断上升,江苏地方海事全面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落实应急防范措施,保障高水位期间辖区船舶航行安全有序。

  6月6日,苏州太湖湖区水位一度达到3.82米,超警戒水位0.02米,苏州市地方海事部门全面加强对辖区航道巡航值守,对低洼地区水域进行重点监控,警示过往船舶使用安全航速,全面疏散危险堤岸和防汛墙附近的停泊船舶。辖区各地方海事基层站所对航道内的危险桥梁和净空高度受限桥梁,督促业主单位设置缺失限高标志,加强应急物资和应急艇力的检修保养,确保随时应对各类突发险情。

  宿迁宿豫海事部门及时成立辖区京杭运河上、下游和骆马湖湖滨风景区三支巡航小组,每日巡航执法,实时防范安全隐患出现。对骆马湖湖滨风景旅游区和重点渡口、重点水域,认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重大安全隐患的挂牌整改,通知地方乡镇政府限期整改。目前已有5处隐患得以整改。

  连云港灌云地方海事加大地方海事防汛抗台科普宣传力度,走进企业、来到船头,向广大船民朋友宣讲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结合平安船舶专项活动,建立辖区相关单位、企业、船舶及应急力量通讯录,加强与县政府、水利、气象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天气、水文变化情况,及时通过短信、传真、甚高频(VHF)等方式,将恶劣天气情况、洪水信息传达给辖区单位、企业或个人,为有效采取防御措施赢得宝贵时间。

  南通地方海事部门深入开展了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对辖区重点水域、重点码头、重点船舶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先后检查船舶2557艘次,其中,危化品船舶172艘次,督促水运企业及船员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期完成整改,并强化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提前做好防汛防台应急准备,确保辖区船舶航行、停泊、作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