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游客新疆吃自助餐 浪费1200克被罚2400元

29.10.2015  12:19

  镇江丹徒区宝堰镇的凌先生一家6口,近日前往新疆游玩,10月24日晚,6人前往乌鲁木齐市一家由外地人开办的海鲜自助餐饮店用餐,付完1500元的餐费后,却被告知,因6人取的食品有1200克被剩余在桌面上,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按照餐饮店的规定,需要交纳2400元的罚款。凌先生一家在索要发票准备离开时,却突然被后悔开具发票的店员拦住,双方僵持不下,直到警察赶到时,凌先生一家这得以离开。27日,在物价部门的协调下,餐饮店退还了凌先生的2400元罚款。28日,对处理结果并不满意的凌先生又继续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

  镇江丹徒区宝堰镇的凌先生近日带着家里人前往新疆游玩,10月24日晚,凌先生一家6人来到位于沙依巴克区一家外地人合伙开办的“金钱豹海鲜自助餐饮店”用餐,由于是自助海鲜,凌先生一家人也是各取所需。用完餐后,收银员按照收费标准核算,6人总共1548元的餐费和饮料费,凌先生没有说什么,直接付清了餐费。就在凌先生一家准备离开时,工作人员发现这6人浪费比较严重,于是要求按照店内公示的规定,浪费50克以上就得加收人民币100元,双方言语不和,发生口角。于是服务员直接将这6人浪费的海鲜进行称重,集中在一起一称总共1200克,收银员简单一算,说是要罚款2400元。生气的凌先生说,你要罚款可以,但必须开具发票。收银员说:“可以”,于是凌先生将2400元罚款交给了收银员,收银员也在发票中“付款单位”一栏中注明了“自助餐饮C13客人浪费1200克罚款2400元”。就在凌先生一家准备离开时,一群店员突然拦住他们的去路,不准他们进入电梯,说是必须退还发票才可离开,一位负责人说,罚款也可以退还。但较真的凌先生却坚决不愿退还发票,双方僵持了大约1个小时左右,凌家人为此只好报警求助。警察赶到现场后进行了现场调解,凌先生一家6人这才离开了餐饮店。

  25日,凌先生气不过,拿着发票找到当地物价部门,物价局的人员明确指出,餐饮店罚款是不对的。27日,经过物价部门的协调,餐饮店退还了凌先生的2400元罚款,并让凌先生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28日凌先生又向当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目前,此事还正在调查处理当中。

编辑: 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