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清浦区荣获全国法治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04.05.2015  12:11

  近日,全国普法办发布《关于表彰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通知》,淮安市清浦区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近年来,在清浦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和全区共同努力下,清浦区按照中央和省市法治创建的总体部署,以法治区创建活动为载体,紧贴发展大局,紧扣工作重点,紧抓措施落实,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法制宣传教育为重点,以法治惠民为出发点,扎实工作,有力推进,法治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连续两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苏省法治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淮安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