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浙沪工商系统建立多项竞争执法协作机制

01.11.2017  21:38


  10月31日至11月1日,由江苏省工商局主办,镇江市工商局承办的苏浙沪地区第十届竞争执法协作会议在江苏镇江召开。镇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詹立风出席并致欢迎词,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杨红灿、中国市场监督管理学会副秘书长吴海峰出席会议并讲话。上海市工商局副巡视员缪钧、浙江省工商局副局长张雪林、江苏省工商局副局长吴永才分别介绍了各地竞争执法工作的主要特色,并对在“宽进严管”背景下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执法的方向、重点以及如何进一步加强苏浙沪地区竞争执法协作机制进行了交流。上海、浙江、江苏三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六名竞争执法人员就竞争执法案例进行了现场交流。会议期间还就体制调整、机构改革后竞争执法工作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加强苏浙沪地区竞争执法协作等相关问题展开热烈讨论,并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建议。

 杨红灿充分肯定了苏浙沪三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竞争执法工作方面付出的努力及取得的成绩,介绍了国家工商总局近年来开展竞争执法工作的总体情况及最新进展,并就进一步开展区域执法协作,加大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提出了工作要求。他强调,要按照十九大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准确把握“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的目标任务,创新思路,提高效能,全力做好竞争执法工作,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要扎实推进反垄断执法工作。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通过查办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以点带面,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同时,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把竞争政策贯穿经济发展全过程,积极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做法。二要做好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各地要借助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出台这一契机,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准确把握修订中的重点问题,积极研究探索。三要强化经济检查工作。积极参与《反走私条例》等相关法规的立改废工作,继续推进和深化相关联席会议和执法协作机制。四要做好打传规直工作。要正确研判当前形势,准确把握传销活动特点,加大网络传销打击力度,建立完善部门之间信息互通会商、传销属地联防联控严打制度,深入推进“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五要加强理论研究。注重加强竞争执法研究,更好地指导执法实践。

 《苏浙沪地区竞争执法合作协议备忘录》签订是这次会议的亮点。通过协商,三地以《备忘录》的形式就苏浙沪地区竞争执法协作组织、协同作战、共享交流、沟通联络等机制达成一致。明确今后苏浙沪地区将适时组织开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联合行动;在省、市、县(区)局三级层面上,实现竞争执法人员对口学习常态化;在现有省级执法协作平台基础上,各市级局自行配对结成友好单位,加强个别交流互动,推动三地竞争执法协作全面深入开展。本次会议还建立了“苏浙沪地区竞争执法协作微信群”,供三地各级执法人员学习交流使用,并利用此平台加强竞争执法工作的协同配合,实现信息交换和案件协查的衔接功能,进一步完善苏浙沪地区竞争执法信息共享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