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象山:“三审三报告”规范检察建议

19.06.2016  20:20

  本报讯(通讯员方芳)浙江省象山县检察院自2015年6月以来探索检察建议工作新模式,推出检察建议“三审三报告”工作法,截至目前共制发检察建议18份,到期回复率达到100%。“三审”即要求制作的检察建议书需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核后报办公室进行格式审查,再报请分管领导审批签发;“三报告”即检察建议发出前要进行实证调查、理论研究、数据分析,形成专题调研报告;起草检察建议书时要写出分析报告,掌握犯罪原因特点,寻找发案单位管理漏洞等;检察建议发送后要了解掌握整改落实情况,定期撰写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