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支持重点建设高校“扩权”

23.03.2016  18:24

  本报讯(记者 蒋亦丰 通讯员 武怡涵)近日,浙江省出台《关于支持省重点建设高校的若干意见》,提出重点建设高校在资金统筹、绩效分配等方面将实行“一校一策”,拥有更多改革自主权。
  《意见》提出,重点建设高校将探索建立新型高校运行保障机制。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扩大高校财务和收费自主权,拓宽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途径。依据成本分担原则,省重点建设高校可在一定范围内上浮部分学科及专业的收费标准。同时,重点建设高校将提高经费统筹能力。除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中明确要求按规定用于指定项目外,其余各级各类资金由高校统筹使用。各业务主管部门不得向高校提出使用要求,不设置比例、定额等与经费使用挂钩的考核指标。

  目前,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等5所高校入选了该省第一批重点建设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