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评估验收工作

21.11.2017  15:28

 

 

            为认真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委《关于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和省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面客观评估我省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省级目标实现情况,11月13日至17日,我委联合省综治办、农民工办、民政厅、财政厅,对13个设区市、26个县(市、区)开展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省级目标评估验收。
            评估分4个小组,由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何小鹏带队,成员由省综治办、农民工办、民政厅、财政厅等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及省卫生计生委机关相关处室同志组成。评估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数据核查及对基层工作人员和流动人口访谈等方式进行。评估突出以流动人口较多的苏南地区和苏中、苏北设区市为主要地区;以为流动人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要对象;以各级相关部门建立“政策统筹、保障有力、信息共享、科学评估”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及落实省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意见》情况为主要内容。
            评估工作计划周密、严格认真、客观公正,取得预期效果,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开展,顺利实现“十三五”时期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