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检察室是一种社会管理机制创新

14.09.2015  09:39

   

  施杰

  记者:近日,四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怀臣视察了泸州市江阳区检察院派驻大山坪街道检察室,对江阳检察室给予很高评价。您认为检察室应该从哪些方面更好地参与社会管理,为基层服务?

  施杰:公安、法院、司法局分别在基层建起了“两所一庭”,但是检察院却没有相应的基层机构对其进行监督。应该说,派驻检察室既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高检院“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的要求。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方面,检察室应当立足检察职能,如职务犯罪预防、受理群众控告申诉、参与社区矫正、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来开展工作。泸州市江阳区检察院下沉检力,建立派驻江阳检察室的做法,就是一种工作机制的创新。

  记者:听说您此前对派驻江阳检察室做过调研?

  施杰:对。这次调研让我对检察室有了更深的认识。其实,派驻江阳检察室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有过探索,当时因为一些条件的限制,检察室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近段时间,各地在尝试探索建立检察室,但总体感觉,还是缺乏标志性特征。针对这种情况,江阳区检察院派驻江阳检察室在建设之初,就对检察室作出了高标准的定位,提炼出“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的建设要求。

  记者:这样的要求能实现吗?

  施杰:他们的确是按照这样的要求去做的。比如坚持科学化选址。按照“人口众多、信访总量大、综治维稳任务重、辐射广”的要求,在主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新农村分别建立了两个检察室和一个检察联络站,并将检察室作为内设机构,工作纳入院目标考核,实行规范化管理。这一设计思路非常好。

  坚持标准化设计。这里所有的检察室和检察联络站,从门脸到办公室陈设,甚至到窗帘都是统一标准,从外观设计到内部陈设,都融入了检察文化与泸州检察特色,群众凭借标识就能找到检察室。

  坚持制度化办公。作为检察机关的内设机构,派驻江阳检察室形成了一整套科学、规范、系统的管理制度,保障检察室工作有序开展、落到实处。

  记者:这些检察室的工作特色如何得到体现呢?

  施杰:从现在的情况看,他们根据区域特点,工作各有侧重。主城区的大山坪检察室,主要任务是社区矫正和职务犯罪预防,而城乡结合部的邻玉检察室的工作重点在于化解基层矛盾和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先锋村的检察联络站作为全国首家派驻新农村的检察联络站,其工作任务是服务新农村发展,对农村开展法律教育和服务,这样更有利于其社会管理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自今年4月20日检察室工作开展以来,三个检察室共开展法制宣传15次,上法制课4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待群众来访65人(次),受理群众线索举报1件,参与群众矛盾纠纷调解12次。

  记者:怎样才能更好地实现检力下沉?

  施杰:派驻检察室的主要职能是发挥社会管理的作用,所以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必须有保障。另外,派驻检察室要注意与基层政法各家多沟通、多配合,形成基层政法合力。当然,还要注重宣传,让老百姓了解检察室的工作职能,鼓励群众走进检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