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江苏启动2017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

16.10.2017  09:33
      10月12日下午,江苏省2017年“全国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在盐城市文化艺术中心举行。“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期间,江苏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组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普及安全用药知识。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莫宗通在启动仪式上表示,药品安全是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是实现“健康江苏2030”战略目标的根本要求,同时也是集中反映我省医药产业发展水平、药品安全保障能力以及公众对安全用药认知水平的“风向标”。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既需要全面落实政府、监管部门、研发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等各方责任,也需要医学、药学、生命科学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加强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共同提升全民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的科学素养。   江苏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在10月11日~11月10日,重点宣传贯彻《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宣传我省鼓励药品医疗器械研发创新、提高审评审批质量、强化放管服服务等内容; 宣传安全用药理念和实用知识;宣传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安全用药科学知识;宣传贯彻执业药师有关制度条文和政策举措等内容。进一步提高公众的安全合理用药意识,引导行业企业加强自主创新,推动执业药师药学服务深入开展,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贴近公众、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启动仪式上,盐城市局、大丰区局、射阳县局干部职工围绕“使命与担当”主题,自编自演了小淮剧《良心》、打鼓说唱《织牢食药安全网》、情景说唱《12331》、音乐剧《勿忘初心》等10个节目。活动现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为市民安排了安全用药常识、药品不良反应咨询、真假中药材鉴别、家用血压计校准、过期药回收、清理家庭小药箱、12331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等广场咨询服务活动。   据了解,“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期间,江苏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组织开展包括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答、江苏省药品安全论坛、江苏省第一届执业药师技能竞赛、药品安全微讲堂、“食药安全最强音”主题系列报道、“安全月记者走基层”等十数项宣传活动,走入社区、走入校园,贴近家庭、贴近特殊人群,引导公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科学合理用药,使“药品安全”深入人心,使“安全用药”成为良好习惯。                                                                                       (金陵晚报,2017年10月14日,A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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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发布“双十一”网购药品安全提示
  近日,省局发布“双十一”网上购药安全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网上购药安全事项。一是认准合法网站。合法网上药店必须是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并且获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服务范围: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在网站醒目位置标示资质证书编号。单体药店不得在网上销售药品。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不得通过互联网向个人销售药品。消费者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官方网站(www.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