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自建大屏幕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06.2015  15:52
       

  2014年,洪泽法院积极开展失信被执行人集中曝光活动,在辖区各公共广场和商业中心的大屏幕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促进了案件执行。2015年初,洪泽法院再接再厉,在法院门口自建电子大屏幕,专门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取得良好的效果。

  洪泽法院位于县城中心地带,紧邻县政府、政务中心和市民广场,人流量较大,自该电子大屏幕建成以来,许多在政务中心办事的群众及在广场休闲的游人抬头就能看到洪泽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形成了强大的宣传效果和舆论压力。部分被执行人见状,自觉惭愧,无处藏匿,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

  鉴于“大屏幕执行”的良好效果,2015年下半年,洪泽法院还将在县政府内开设大屏幕,用于惩戒失信执行人名单中的公职人员。

   
 

      作者单位: 洪泽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