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环保大讲堂”正式开讲

04.05.2017  15:25

 

  “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必须具备四个条件: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收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5月2日,淮安市洪泽区环保局五楼会议室内济济一堂,该局行政许可服务与总量控制科科长刘义龙正在第一期“环保大讲堂”上为全体人员上一堂《环境保护法》相关配套办法解读的“公开课”。

  据了解,为了打通各科室之间业务协作的壁垒,扫除政策、法规、专业技术方面的盲点,进一步提升全局环保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洪泽区环保局每月举办一次“环保大讲堂”,由各科室业务骨干结合自身业务,进行政策法规解读、业务流程实例介绍等方面的专题授课,不断营造全员学习、常态学习的浓厚氛围。

  “我们将不断丰富‘环保大讲堂’内容,邀请组织、纪检部门同志讲党务、讲纪律、讲规矩、讲廉政,实现业务学习和党风廉政教育两手抓、两提高,着力打造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环保队伍。”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刘学    仲苏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