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湖管理与保护探索实践系列报道(一)

16.05.2016  18:05

编者按:洪泽湖,全国第四大淡水湖,是淮河流域防洪和南水北调东线工程重要调蓄湖泊,苏北地区主要水源地。多年来,在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省洪泽湖水利工程管理处、省洪泽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沿湖2市6县(区)水利部门和湖泊管理单位,立足洪泽湖长效管护,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圈圩等涉湖违法行为,积极实施退圩还湖、退渔还湖,洪泽湖管理与保护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即日起,江苏水利网推出“洪泽湖管理与保护探索实践”系列报道,介绍洪泽湖管理与保护的做法及经验,整合管理力量,提升管理成效,切实维护洪泽湖健康生命。敬请关注。

 

 

洪泽湖,全国第四大淡水湖泊。数百年来,洪泽湖就与沿湖人民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在防洪保安、径流调蓄、农业灌溉、航运交通、城乡供水、水产养殖和维系生态平衡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然而,进入新时期以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以及围湖造地、圈圩养殖等粗放型开发利用模式的持续,被苏北人民视为“母亲湖”的洪泽湖水域面积日益萎缩,水生态污染日趋加重,沿湖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安全面临严峻挑战,加强洪泽湖管理与保护工作迫在眉睫。

构建:对话平台 合作机制

洪泽湖地跨淮安、宿迁2市6县(区),各个地区在洪泽湖资源配置和保护上各有所需,同时,洪泽湖管理与保护工作又涉及水利、交通、环保、公安、渔业等多个职能部门。错综复杂的问题将洪泽湖管理与保护工作推上了风口浪尖,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湖泊的管理部门,如何解决洪泽湖当前面临的问题,实现洪泽湖流域内不同利益主体的“对话”与“合作”,成为洪泽湖治水、管水绕不开的关键词。

为研究探讨湖泊管理机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经过多方努力,2009年6月2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召开洪泽湖管理与保护联席会议暨湖泊保护研讨会,会议决定在洪泽湖试点开展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省水利厅牵头,地方政府及相关涉湖部门参与的湖泊管理会商机制。

依托联席会议制度平台,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协作,先后组织召开洪泽湖管理与保护联席会议全体成员单位会议2次、专题会议5次。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为沿湖各利益主体充分表达各自的管理、保护、开发、治理需求,进行高效平等的磋商沟通,形成互惠共赢的涉湖管理秩序,提供了一个开放的对话平台。

在交流与碰撞中,联席会议机制发挥了可喜的成效。省水利厅工管处负责同志告诉记者:“以前大家都各自为政,在遇到很多利益冲突问题上,都是各持己见,意见很难统一,现在各方都很认可这个平台,遇到需要协调解决的洪泽湖管理与保护的重大问题,都会主动拿到平台上来协商。”     

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改变了过去多头管湖、无人负责的局面,洪泽湖管理由地区分割、部门分治向团结协作、科学治理迈进。

变化:依法治水 共护湖泊

解决洪泽湖流域的水问题,沟通协商是前提,但治水管水才是根本。在建立了信息通报制度、工作例会制度、重大事项协商制度等一系列协商机制基础上,洪泽湖流域进一步强化区域协作,建立水行政执法联合巡查制度,开展大规模非法圈圩清除行动,组织打击非法采砂“利剑”行动,联合执法近百次,查处西南航道、泗洪协合风电等重大涉湖非法建设项目,形成了治水管水的强大合力。

自2009年湖区发现黄砂资源以来,受高额利润驱动,洪泽湖非法采砂船只由原来的几十条发展到高峰期的近六百条,船只规模结构由几十吨的水泥船发展到几百吨的铁船。在采砂船聚集区,铁塔林立,遮天蔽日,犹如水上森林。

2014年,经省政府同意,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及省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发布洪泽湖水域禁止采砂《通告》及《通知》,对洪泽湖水域实施禁采。

然而,一晚上就能赚取2万元纯利润的暴利总能让人为之疯狂,为之铤而走险,一纸禁令并不能遏制非法采砂者的脚步。

法律不容践踏,洪泽湖不能再继续被破坏。省水利厅从2014年起,持续开展洪泽湖禁采“利剑”行动。据统计,自洪泽湖实行禁采以来,省水利厅联合公安、交通、渔业等部门,先后9次开展跨区域集中打击行动,总计共出动执法人员37658人次、出动船艇2676艘次;扣押采砂船只86艘,追回逃逸采砂船1艘,洪泽湖非法采砂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在大规模打击非法采砂的同时,针对洪泽湖长期以来的非法圈圩现象,省水利厅也重拳出击。

2012年年底,省防汛防旱指挥部向沿湖2市6县(区)下达了关于清除洪泽湖非法圈圩养殖的通知,2013年1月,省洪泽湖管理与保护联席会议专题部署洪泽湖非法圈圩养殖清除工作,明确沿湖各级人民政府为清障实施主体。沿湖各地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并成立以地方行政领导为组长的清障领导小组。

期间,省人大刘永忠副主任、省政府徐鸣副省长亲临清障现场指导,省水利厅李亚平厅长,副厅长陶长生、张劲松多次现场推进,提出清障工作“咬定目标不动摇,不达目标不收兵,强化管护不放松”的要求,并将洪泽湖清障任务列为省水利厅重点工作之一,全力推进。

为减少矛盾并减轻养殖户经济损失,由水利部门牵头,联合当地村组干部,深入到每个圈圩养殖户家中反复宣传湖泊保护的意义,非法圈圩的危害,清障的法律依据等等。除针对非法圈圩当事人宣传外,各地以及省洪泽湖水利工程管理处还采取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竖立标志标牌、组织民间艺人说唱水法规等形式,多渠道加强清障工作宣传,向广大群众宣传保护洪泽湖的重要性,争取湖区养殖户支持,共同推动清障工作。

截至2016年3月,洪泽湖全湖共清除非法圈圩512处,面积8.18万亩,恢复调蓄库容1亿多立方米。

探索:创新体制 长效管护

从2004年出台全国首部地方性湖泊管理法规《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到在全国首创了湖泊联席会议制度和河长制,江苏在河湖管理工作上始终坚持不断探索和创新。

针对组织机制相对松散、协调解决力度偏弱、议定事项执行力不强等问题,2015年由分管副省长牵头的全省湖泊管理与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召开,标志着省级层面湖泊管理与保护机构正式成立。

为进一步提升洪泽湖管理与保护联席会议效能,探索创新河湖管护制度,经省委研究决定,省政府批复同意,2015年9月,江苏省洪泽湖管理委员会正式组建运行。

管委会成员由省水利厅、发改委、公安厅、财政厅、环保厅、交通运输厅、海洋渔业局、林业局等部门,淮安、宿迁市人民政府及所辖洪泽、盱眙、淮阴、宿城、泗洪、泗阳县(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组成。同年10月,省编办批准在“江苏省洪泽湖水利工程管理处”增挂“江苏省洪泽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承担管委会日常工作。随着省洪泽湖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成立,洪泽湖管理与保护机制体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强化洪泽湖管理与保护工作,切实保障水安全被提上更高的议事日程。

2016年4月21日,随着省洪泽湖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的召开,洪泽湖将正式开启网格化管理新模式,通过“小网格”解决洪泽湖长效管护大问题。

洪泽湖的网格化管理是将洪泽湖划分为三级网格。一级网格是以洪泽湖全湖为单位划分,责任主体为省洪泽湖管理委员会,网格化管理中重大事务须提交委员会研究决策。二级网格在一级网格范围内,沿洪泽湖的洪泽县、盱眙县、淮阴区、泗洪县、泗阳县、宿城区和江苏省洪泽湖水利工程管理处按照行政辖区和管理范围划分,每个二级网格设湖长1名,副湖长若干名,湖长由各县区政府领导和江苏省洪泽湖水利工程管理处领导担任。三级网格则是在各地各单位二级网格范围内,按照行政区划、管理便捷等要求进一步细划,三级网格可分水域网格和圩区、陆域网格,并要求圩区和陆域网格落实网格长1名,网格长由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下属事业单位中的在编在职公职人员担当。

通过划分网格,洪泽湖将形成“全面覆盖、层层履职、网格到底、人员入格、责任定格”的管理网络体系。

长堤百里柳成荫,碧波万顷水如锦。如今,行走在洪泽湖畔,人们会欣喜地发现:洪泽湖的水变清了,圈圩养殖的土堆的不见了,高高耸立的采砂船减少了,周边百姓爱水、护水的意识更强了……相信随着洪泽湖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以及管理手段的不断创新,在沿湖各地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下,有着“日出斗金”美誉的洪泽湖必将续写新的传奇!(供稿:省洪泽湖管理处 省水利信息中心 摄影:缪宜江 张玉萍   责编:省水利信息中心 程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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