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湖禁采在行动系列报道(二)

07.04.2015  12:47

2014年5月28日,沿洪泽湖第一个集水政执法与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机构——泗阳县洪泽湖执法管理基地在该县高渡镇成立。依托基地,泗阳形成湖区执法管理的“新常态”,经过不到半年的严格训练和实战锻炼,这支队伍在打击洪泽湖非法采砂“利剑”行动中开始显现出科学管理的优势。

泗阳县境内洪泽湖岸线长61公里,湖区水域面积237平方公里。而执法基地所在的高渡嘴三面环水,位置居中,东邻裴圩镇,西接卢集镇,便于提高管理范围内的快速机动打击能力,省时便捷,可降低执法成本50%。据了解,基地人员由县水政监察大队、洪泽湖管理所、水警大队、海事处和沿湖周边裴圩、高渡、卢集三个乡镇抽调人员组成,配备现代化的执法装备,专司洪泽湖违法圈圩拆除、打击非法采砂和水事案件处理职能。

我们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人员集中居住”说起规范管理,泗阳县水利局党委副书记石单伍如数家珍,“基地建立了严格的值班、点名、作息、内务、训练等制度,24小时保证15名人员在岗。

利剑”行动开展后,泗阳迅速确定了重点监控水域为大沟头和北线16号,升级了巡查标准:白天巡查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90分钟;夜间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80分钟;24小时全天候监控,不定时打击,做到有举报立即到现场,没有举报正常巡查。全体人员严阵以待,不分白昼、不分晴雨、不分节假日,随时做好出击准备。2014年12月14晚7点,正是晚饭休闲的放松时刻,省水政监察总队突击检查基地执法人员在岗情况,这支纪律严明的队伍经受住了考验,并迅速组织起巡查。

经常性的打击活动,让盗采者也“绞尽脑汁”逃避处罚,执法过程往往就是一次次斗智斗勇。2015年3月15日晚,已经工作了一天的执法分队负责人刘须林接到群众举报,在高渡镇高松河附近有非法采砂行为。正准备行动前,刘须林发现基地附近有几艘餐饮艇忽远忽近,客房内有人持续关注基地。凭借多年的执法经验,他知道自己被“黄牛”盯上了。于是,刘须林放弃了正常的执法路线,带领十名队员分批开车,从高渡绕道裴圩,租用沿湖百姓的敞篷艇,成功绕开盯梢。

这天晚上正是“倒春寒”,湖面刮着7级风,水雾交织,湖上能见度不到五十米,温度在零下。同样,凭借多年的执法经验,刘须林等人也知道,在这样的晚上,即使是执法艇都可能晃得厉害,寻常百姓家的小艇着实有些冒险。但是队员们依然凭借多年水上执法经验,在黑夜中艰难地听声辩位,在没有GPS的情况下,坚决挺进盗采点。直到凌晨3点左右,成功抓获了5条百吨作业船,取证、笔录等执法程序结束,已是第二天下午。站在小艇上的执法人员在风浪中浑身湿透的衣服早已湿了又干。

在“利剑”行动的持续打击下,白天基本无盗采行为,违法作业者纷纷摸黑行动,执法人员也都相应地调整策略为白天巡查,夜间执法。盗采者不敢明灯偷偷采,执法者同样也不能明灯暗暗来。但事实上,这大大增加了夜间执法的危险性。刘须林说起死里逃生的那次还心有余悸,一次夜间行动中,一根尖头竹竿从救生衣的空隙悄无声息地扎进他的侧腰,差一点就戳到要害部位,疤痕至今还清晰可见。

为严防“黄牛”势力渗透,除了执法人员的高素质培养外,泗阳也有着制度规范。例如每次执法行动只有负责人知道,刘须林还向记者展示了一次行动前收到的上级短信指令,而这个指令在执法前5分钟才会宣布,然后每位队员上交手机,全程保密,整个过程3分钟结束,整装出发。此外,负责人执行轮换制度,分队长每年轮换一次,包括轮换片区、队员等。局纪委全程介入,每周参加一次执法行动,每月进行一次座谈交流。县洪泽湖管理所每周召集分队长例行交流日常管理和人员考勤情况,每月针对处罚金额5万元以上的重点案件进行1-2次分析通报会。

经过几个月的“利剑”行动,泗阳水域的船只大部分被集中在大沟头水域,从高峰时的100余条,到目前仅有40余条。共接到沿湖群众举报16次,依法摧毁具备采砂能力的泵船146条,跨水域打击7次,摧毁盗采船只11条,仅2015年以来就罚款80.5万元。

为推进禁采工作的长效管理,泗阳正在着手建立洪泽湖综合管理与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石单伍向记者介绍说,联席会议由水利、公安、交通、国土、环保、纪检监察、法制办、信访局以及沿湖三个乡镇组成,将每季度召开例会,每月形成通报,抄送县四套班子。截至发稿前的2015年3月底,泗阳将召开联席会议的第一次成员会议。“利剑”在行动,战果在持续。(作者:姚吟月 吴卿凤 刊登于《新华日报》责编:省水利信息中心 程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