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县三项举措加强秋粮收购

24.10.2014  11:14

    秋粮收购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长、要求高,洪泽县粮食局多措并举,稳步推进,确保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目前,全县秋粮收购工作已经准备就绪。      执行收购政策,做到托市自营并举。在做好托市收购、储备收购等政策性粮收购前提下,采取灵活多样方式开展收购。在收购过程中,严格按国家标准收购等级内的粮食,确保入库质量,不囤积、不抢购。对农民出售余粮中,还达不到托市粮收购标准,在收购价格折算标准价不能低于托市价情况下,要求收购企业按照“购得进、销得出、有效益”原则,实行市场化收购,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切实保护农民种粮利益。      加强市场管理,主动做好沟通协调。根据国家有关部门《2014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省、市局《关于做好2014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的通知》、《关于在秋粮收购工作中开展“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执行情况督查的通知》精神及有关要求,会同中储粮、农发行、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联合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适时召开联席会议沟通情况,会商解决收购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要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履行好各自职能。      优化服务措施,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县粮食局要求各基层粮食收购网点进一步优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完善便民设施,简化收购手续,缩短结算速度,优质服务农民,切实负起责任,让售粮农民高兴而来,满意而归。让农民卖“放心粮”、“明白粮”、“满意粮”,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全县秋粮收购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徐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