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马强:等妈妈回家

28.12.2016  17:03

 

  “孩子暂时由你叔叔代为抚养,我们会定期将孩子情况反馈给你,希望你能够珍惜机会……”今年8月,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服刑人小兰(化名)看到我们带来她女儿的视频,之前对被收监的埋怨只剩下了感动和谢意。

  我加入检察队伍刚满两年,今年5月,被调入检察室工作的我正在写报告,监所科科长孙吉娴因为一起案件找来,她说,在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中,发现有一名本应交监服刑的罪犯因要抚养孩子,一直没有办法执行,造成脱管长达三年之久。

  听到这个消息,我脑中的第一反应就是三年前看到的那个“特殊矫正对象”。果不其然,我再次从孙吉娴口中听到了那个熟悉的名字——小兰。原来,监外执行结束后本该被送监服刑的小兰,因担心女儿无人照顾,准备带着孩子一起“服刑”。在层层请示汇报后,司法局工作人员无奈又将小兰送回了司法所,继续执行特殊“看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罚执行过程中没有罪犯系未成年子女唯一抚养人这一法定阻碍刑罚执行情形,小兰必须依法收监执行,可是孩子抚养问题一直很让我们头疼。”孙吉娴说道,她接着说,“我们想联合派驻检察室向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暂时剥夺小兰的抚养权,由其直系代为抚养。”“我现在就联系乡镇领导,看看能不能尽快落实。”想到可以帮助解决问题,我立即行动起来。

  然而,现实却给我泼了一盆冷水。接下来的一个多月时间,尽管当地民政、司法等部门和我院的同志多次做小兰父亲的工作,希望其代女儿照顾孩子,但由于父女之间隔阂太深,孩子的亲生父亲又不知道是谁,小兰父亲最终拒绝了我们的请求。“不能因为家长放弃了孩子,我们就扔下了责任。”得知案件陷入僵局后,院领导放下手头工作,带着我们4次到对方家中做思想工作。6月14日,在公、检、法、司和民政五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小兰的二叔答应代为临时抚养孩子,当地民政部门也决定每月定期给予孩子生活补助,直到孩子母亲出狱。

  8月27日,我和同事们到小兰的二叔家中看望孩子,并将情况以摄像的方式记录下来。当天中午,我们直奔小兰的服刑地,经过监所同意后,把孩子的视频播放给小兰看。我相信,小兰一定会认真改造,重新回归社会,她的孩子也会在不久的将来迎回这个“外出打工”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