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为村官制定“权力清单”让村官阳光用权不乱为

22.03.2016  11:12

  新华报业网讯 3月20日,洪泽县三河镇刘尖村党总支书记朱明巧来到该村农路施工工地,现场监督检查施工质量。开建十多天,他每天必来工地查看。

  “这条路关系着3个组82户村民的出行,作为村书记我负有监督责任,确保质量不能差,这是‘权力清单’中要求的。”朱明巧告诉记者。

  朱明巧所说的“清单”,是洪泽县出台的村书记权力“正负清单”。去年,该县从规范村书记权力入手,围绕贯彻执行、主持决策、审核把关、组织领导、教育管理和督查问责六个方面,梳理编制了村书记权力正面清单20条和负面清单10条,明确划定村书记权力边界,管好“小村官”手中的“大权力”。

  县委书记徐东海表示,为村官制定“权力清单”,就是将严管干部的责任链条延伸至基层末端,让村书记有责必须为、有权不乱为,打造一支干净干事的农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记者了解到,在“清单”编制过程中,该县突出权责一致,把权力还原为责任,厘清村书记工作职责,让村书记明白抓什么、怎么抓。岔河镇陈向村党总支书记陈祥生坦言:“三年前刚干书记的时候,自己的权力和职责具体有哪些,还不是特别清楚。现在有了清单,心里就有谱了。

  在农村,群众最关心的莫过于村里的“三资”管理和工程项目建设,这在清单中都有明确要求:1000元以上的支出村书记必须审核;标的5000元以上的集体资产租赁、发包、拍卖、投资等事项,必须经党群议事会讨论通过;单体投资2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招标……同时,“负面清单”也对此作出严格规定,村书记不得擅自违规处置村集体“三资”,个人不得利用职权参与购买、承包或入股集体资产,不得在项目建设、物资采购等事务中暗箱操作、优亲厚友……

  1月16日,岔河镇滨河村1355亩集体农田经营权转让项目在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成交价比标底价高出22.6万元。采访中,村民马涛高兴地对记者说:“以前的项目都是村干部说了算,现在按规矩办了,还是‘权力清单’管得好。”村书记赵长洪也感慨:“有了‘权力清单’,少了人情招呼,多了干事底气。

  为让“权力清单”看得见、好监督,洪泽县将“权力清单”在全县各村(居)上墙公示,全面公开清单内容。同时,要求各村每月召开党群议事会、村务监督质询会等,将村里大小事务晒在阳光下。

  村书记要定期向党员群众报告履职用权情况,并接受质询。此外,该县还整合党员群众、村务监督委员会、乡镇党委、上级职能部门和县委党建督导员五方力量,强化权力行使的过程性监督;将“权力清单”执行情况纳入村书记年度述职评议、勤廉测评、考核考察的重要内容,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在邓码村近日召开的党群议事会上,就出现了村民与村书记这样的一段对话:“老村部对外出租,去年租金就有2.3万元,承包人说今年租金已经交了,账上怎么一分没看见?”“这个租金收入和鱼塘发包收入记一起了,账上都附有明细,这是我们账务处理不规范,以后一定注意。”这是“权力清单”实施后,村民对村书记用权进行监督的寻常一幕。

  相关统计显示,自“权力清单”实施以来,全县村级2万元以上项目全部实行公开招标,去年各村承诺的500余件惠民实事无一落空,县镇两级信访量同比下降23%,村干部的办事效率和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洪泽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许根林说:“通过建立‘权力清单’有效解决了村干部在位不为、用权失范等问题,增强了村干部的责任意识、规矩意识,进一步促进了农村的和谐、稳定和发展。”本报通讯员叶顺亮余学科陈玲

  本报记者李先昭

编辑: 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