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首推“雷锋卡”弘扬社会正能量
15.04.2015 19:41
本文来源: 公安厅
为进一步扩大好人好事先进典型的社会影响力,泰州姜堰区公安局通过试点先行,征求多方意见,反复谋划酝酿,创新推出一种弘扬社会正能量的新载体——“雷锋卡”,进一步完善了好人好事市民的激励手段。并且,不断拓展“雷锋卡”的内涵和外延,由单一的“拾金不昧”,延伸到“见义勇为”、“义务巡防”、“纠纷调解”等方面,形成了系列“雷锋卡”,并规定了申领条件和持卡人享受的优惠服务。
该局规定具有以下任一种情形的可申领相关“雷锋卡”:拾取现金300元以上或价值500元以上的物品并在3日内主动上交公安机关,可申领“拾金不昧”卡;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民的正当权益受到不正当的侵害或正当权益面临意外重大损害事件的发生,而勇于出手的(职务行为除外),可申领“见义勇为”卡;长期参加社区巡逻的义工,抓获违法犯罪分子,使其受到拘留以上处罚的或有效压降可防性案件发生的,可申领“义务巡防”卡;一年内参加本辖区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化解5次以上,并起到关键作用的,可申领“纠纷调解”卡;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并使犯罪分子受到刑事处罚的,可申领“协助破案”卡;公民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遵纪守法,经常帮助别人,得到社区群众好评,且在5年内未受治安处罚的,可申领“助人为乐”卡。
同时,该局还积极与区新华书店、图书馆、电信公司、人民商场、公交公司和中医院等6家单位联手,确定了雷锋卡6项优惠服务:新华书店一年之内购书享85折优惠;姜堰公交公司免费领取100元公交卡一张;图书馆免费办理借书卡1张;电信公司奖励一年内每月1G流量;人民商场购物免费领取精美礼品一份;中医院挂号享受一年内免挂号费服务。
目前,全区已发放“雷锋卡”2批,有11名“活雷锋”获得了“雷锋卡”。(泰州市局)
本文来源: 公安厅
15.04.2015 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