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首批城市永久性绿地获批设立
24.03.2015 18:33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从法律层面落实绿地保护机制 泰州首批城市永久性绿地获批设立
新华报业网讯 3月23日,泰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设立第一批城市永久性保护绿地的决定,天德湖公园、泰山公园、凤城河风景区、梅兰芳纪念馆等10处绿化地块成为首批城市永久性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其用途。此举从法律层面上落实了泰州城市绿地永久性保护机制。
一个城市美不美,一看绿化二看水,而城市绿地是唯一有生命的城市基础设施。泰州市区近年来每年新增城市绿地100万平方米以上,为泰州赢得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诸多荣誉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切实保护城市园林绿化成果,依法护绿,泰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去年11月通过了《关于加强城市永久性绿地保护的决议》,明确提出,市政府要从已经建成或规划建设的城市公园绿地、风景名胜区绿地及重要防护林带中确定保护绿地,实施永久性保护,并建立城市永久性绿地保护制度。
泰州市人大常委会要求,今后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保护一批”的原则,市政府适时向人大常委会申报,及时向社会公布永久性绿地保护名单,设立保护标示牌,明确责任主体和保护要求,并接受社会监督。永久性保护绿地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用途。若因事关全局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等公益项目建设,确需调整永久性保护绿地的,应由市政府在征求公众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后提出调整议案,经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同意后方可调整,并严格执行占补平衡补偿制度。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顾介铸
编辑: 王高峰、王瑶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24.03.2015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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