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设立劳模特殊困难帮扶资金

02.05.2015  10:45

  记者4月30日从泰州市获悉,该市即日起设立劳模特殊困难帮扶资金。帮扶资金侧重解决劳模本人因重病、慢性疾病以及自付医疗费用支出较多造成的生活困难。具体标准原则按市劳模总数10%困难面计提。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承担,同级工会具体实施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