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经适房实行同城待遇 外来务工家庭圆住房梦

22.05.2015  13:15

  33岁的李洪亮昨天接到通知,将参加泰州泰和园二期经济适用房23日的选房活动。来自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的他显得很兴奋,“作为一名外来务工人员,终于圆上住房梦了。

  在泰州经济开发区联美发电厂打工的李洪亮,到泰州打工已有10多年了,一直租住在城东,近年来房价高了、租金涨了,买房成了他的心病。“收入不多,商品房价格太贵,买不起;不是本地人,买保障房也不符合条件。”李洪亮说。他一个月只有3000多元工资,为了攒钱,已经好几年没回家了,在泰州始终没有“”的感觉。

  去年9月,泰州市打破身份和户籍限制,首次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得知这个消息后,李洪亮立即跑到街道办领表并递交了申购材料,经审核通过获得选房资格。此次共有安徽、黑龙江以及省内淮安、盐城等地14名外来务工人员成为第一批“尝鲜者”,他们将与本地城镇居民一样,可以选购经济适用房。

  “让外来务工人员享受同城待遇,这是泰州市住房保障一大突破。”泰州市房管局廉租房科科长刘广银说。根据这一政策,只要在泰州市区连续居住2年以上,并参加市区社会养老保险2年,外来务工人员就可申购经济适用房,“这在全省门槛最低。”(赵晓勇  陈  翔)

来源:  新华日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