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海陵局协助企业化解商标撤销风险

25.06.2015  18:35


  今年初,泰州市吉泰门窗厂收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要求其提交“吉泰”注册商标三年内的使用证据材料或者证明存在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否则将对商标予以撤销。对此,海陵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立即查询商标管理档案,帮助企业取得了自2009年开始其商标就一直被认定为市知名商标的证明材料,为商标连续三年使用提供了充分证据,最终得到商标局的认可,作出不予撤销的决定,从而成功帮助企业化解了商标撤销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