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文明市民“十要十不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6.06.2015  02:18

  中新江苏网南京6月25日电 (记者 崔佳明)市民是城市的主人,一个文明城市究竟应该有什么样的氛围?什么样的市民是文明市民?文明市民要具备哪些基本的文明素质?25日,记者从泰州市委获悉,泰州市起草了《泰州文明市民“十要十不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6日。

  2015年2月28日,是一个值得泰州人民引以为荣的日子。这一天,泰州市以优异成绩被中央文明委表彰为“全国文明城市”。泰州市委书记蓝绍敏说,这块奖牌凝聚了泰州全市人民的心血和汗水,铭刻了泰州发展的光荣与梦想。

  文明,是衡量城市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尺,更是彰显城市品位,提升城市凝聚力、竞争力、影响力的必要保证。正是因为有了文明的力量,城市才会变得更加和谐幸福。正如蓝绍敏所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不仅是为了拿牌子、保牌子,更是发展所需、民生所需。一座城市文明程度最根本的决定因素不是高楼大厦,而是市民的文明素养。

  泰州文明市民“十要十不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推进全国文明城市长效管理,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养。

  征求意见稿中列出的“十要”1.排队要有序;2.公交车上要为有需要的人让座;3.出入电梯要礼让;4.接打电话要礼貌;5.遇人问路要友善;6.停车要规范;7.斑马线前要礼让;8.用餐宴请要节俭;9.上网要守法守规;10.遛狗要牵绳。

  “十不要”1.禁烟场所不吸烟;2.公共场所不喧哗;3.不说脏话、粗话;4.不乱扔垃圾、烟头;5.不随地吐痰;6.不乱贴乱画;7.不闯红灯;8.楼上、车窗不抛物;9.娱乐、装修不扰邻;10.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完)

编辑:唐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