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创新发展系列报道二

15.12.2016  06:03

  由点到面、全线行动
——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深化水行政联合执法

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法治水利建设,努力提升水利依法治理水平。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结合工作实际,着力创新水行政执法理念,切实增强水行政执法能力。该处结合打击非法捕捞工作实际,积极探索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地方渔政、公安的沟通协调,逐步形成了分工明晰、权责明确、行为规范、处置高效的联合执法体系,有效遏制了非法捕捞现象,为水利工程安全、高效运行提供了保障。

用新思路制定新举措 联合执法打开新局面

尽管该处通过联合执法打击非法捕捞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管理处坚持把联合执法工作作为年度重要的创新工作来抓,在前期联合执法工作体系初步建立的基础上,全面深化拓展联合执法机制内涵,逐步推进全线打击、长效管理。

拓展执法力量为联合执法提供新动力。鉴于泰州市渔政支队执法人员少,不能在高港枢纽投入大的执法力量,管理处拓展思路,先后安排4名专职水政队员参加全省渔业执法培训考试,获取渔业执法证,取得渔业执法资格,并配置渔政制服,拓展了执法力量。2016年,管理处积极与泰州市农委沟通,多次与泰州市渔政监督支队协调,申请渔政站挂牌,经省海洋渔业局批准,实现了引江河渔政站在联合执法基地正式挂牌,加大了对非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

加强联合执法基地建设为联合执法注入新活力。深化联合执法,装备是基础。2012—2014年,联合执法设备只有1艘执法艇,1座码头,开展联合行动需要向渔政、公安部门借用执法艇,执法装备严重不足。2016年,管理处强化联合执法基地及装备建设,在执法码头制作安装1座栈桥和1艘趸船,保障水政、渔政、公安执法艇停靠。另外,新增水政执法艇2艘,公安执法艇1艘,增设执法基地值班室,并配备执法记录仪及对讲机等,夯实了联合执法的基础。2016年4月1日,省水利厅副巡视员韩全林来管理处调研水行政执法基地建设情况,当看到完善的管理制度张贴上墙、齐全的执法装备排列有序、整洁的执法码头布置规范时,连连称赞说:“厅属管理处有这样的水行政执法基地真的不错。

用新探索建立新制度  联合执法增添新武器

利益驱动总能让一些捕捞者为之铤而走险。一纸禁令和清网行动并不能阻挡非法捕捞者的脚步,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必须要加大处罚力度、探索运用两法衔接机制。

水管单位两法衔接工作是指将水法律法规及相关行政法与司法有效对接,实现刑事追诉,弥补行政处罚的不足。《水利部门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标准(试行)》的印发执行,为实现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奠定了坚实基础,有利于水利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之间相互合作、人民法院依法判案、共同打击构成刑事犯罪的水事违法行为。2016年以来,管理处积极探索两法衔接机制,寻找联合执法工作中两法衔接的切入点,力争对非法捕捞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司法部门,实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2016年排涝期间,一名捕捞人员在高港泵站上游危险区域放网捕鱼出现险情,泵站紧急停机才化险为夷。鉴于此事影响较大,值班人员及时报警,将当事人交公安部门处理,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教育和震慑了高港枢纽上下游非法捕捞人员。

实践证明,水管单位联合执法工作不但要加强研究、注重拓展、不断深化,而且要探索运用两法衔接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遏制非法捕捞行为,切实保障引江河高港枢纽安全高效运行。

用新手段促进新整合 联合执法取得新成果

基础坚实了,关键要强化实践,注重实效。2016年,管理处面对严峻的防汛排涝形势,启动联合执法机制,深化联合执法工作,通过多项举措确保防汛排涝安全。

强化多渠道宣传教育。管理处在高港枢纽上下游护坡重要部位安装宣传牌,在周边村民醒目位置张贴禁捕通告,并走进周边村村委会开展汛期禁捕宣传,深入堤坝对捕捞人员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通报水情、汛情,告知汛期抗洪排涝的重要性、必要性及在高港枢纽捕捞的危害性。同时,管理处积极利用泰州电视台报道联合执法工作,联合渔政、公安部门,组织周边社区干部及捕捞村民召开禁捕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大众的防汛意识、法治意识、安全意识,为联合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强化联合执法资源整合。鉴于高港枢纽上下游范围广、岸线长,值守任务重,管理处积极利用社会资源,主动协调渔政、公安部门及保安公司,对渔政、公安、保安人员及车艇等进行统一调配。排涝期间,50多名公安、渔政、水政及保安人员参与联合执法,4辆公安巡逻车及5艘执法艇随时出动,为汛期“每日一清”提供了根本保证。在联合执法工作中,水政、渔政、公安执法人员借助对讲机及电话加强联动,通过建立微信群加强沟通,及时通报现场值守情况,一旦发现违章行为,值班人员能够及时联动,及时处置。

2016年防汛排涝期间,管理处与渔政、公安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出动联合执法人员289人次,制止违章捕鱼行为23起,抓获2名非法电鱼人员,当场扣押小船、电瓶等电鱼用具,由泰州渔政支队对电鱼人员罚款6000元。从而,管理处联合执法工作实现了由局部到全线的突破,为高港枢纽防汛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供稿: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 责编:厅办公室 栾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