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司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

07.12.2015  18:18

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的要求和省厅关于社会组织培育试点的部署,泰州司法局鼓励社会组织建设、引导社会组织作为、发挥了“官方”、“民间”与“嫁接”3类社会组织填补政府与市场“空白地带”的职能作用,有力推动了司法行政工作发展。

一是“官方”社会组织成绩斐然。泰州市局依托系统内业务部门,成立了律协、公协、基协与人民调解协会,海陵、泰兴还先后成立了社区矫正协会,借助政府和司法行政资源,有力推动了律师、公证员走基层、进企业、到一线,促进了调解员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相互交流,构建了“社会化”参与特殊人群管理的格局。其中,“建立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新机制”在中央政法委专题会议上进行交流;“有请老娘舅”电视调解新手段成为同类收视最高栏目,两次受到泰州市委蓝绍敏书记肯定褒奖,并被央视专题报道。

二是“民间”社会组织亮点频现。创新推出“法律六进”长效机制创建延伸工程,通过项目化手段引导各地加强普法社会组织探索,催生了“兴化农民专业合作社普法联盟”等品牌社会组织。靖江发展了12支由镇村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普法联络员组成的“走村入户普法宣传员”队伍,深入田间地头、工厂车间进行普法;挂牌成立了法治文艺团,每年指导创作10个反映本地普法、依法行政的法治节目,确保巡演100多场次。

三是“嫁接”社会组织潜力巨大。依托消费者协会组建“郑美琴维权工作室”,郑美琴被评为全市十佳普法达人与全国消协组织先进个人。姜堰区依托乡村环保生态家园协会组建社会组织,开展环保法治宣传,协助处理环保矛盾纠纷165起,有效预防了群体性事件,相关经验被环保部组织推广。兴化昭阳镇司法所将普法工作触角延伸至村级淘宝服务站,打造农村淘宝普法小站,依托村法律顾问组织,组建村法律服务团,为淘宝服务站提供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目前已开展各类法律知识宣讲活动24场次,提供法律咨询120人次,发放各类普法资料2000余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