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11种违法违规用工行为会进“黑名单”曝光

07.05.2015  17:58

  近日,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红黑名单公布暂行办法》,引导用人单位增强社会责任感,强化劳动用工管理自律。今后,用人单位出现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形的,会被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11种违规违法行为包括使用童工或强迫劳动的;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改正6个月以上或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的;社会保险登记申报时瞒报工资总额或人数比例在15%以上或者拖欠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且未按要求改正的等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这是泰州市首次出台劳动保障方面红黑名单的公布办法。针对的用人单位包括泰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组织。在泰州市行政区域内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照该办法执行。列入红黑名单的用人单位信息,将通过数据交换归集入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依法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人社部门网站、人力资源市场、新闻媒体等载体向社会公布。

  (泰州市信用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