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组织开展诚信教育实践活动

21.10.2015  16:04

  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10月16日,泰州市信用办、文明办、经信委、依法经营办等4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泰州市诚信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信用办〔2015〕29号)(以下简称《通知》)。

  全市诚信教育实践活动主要由四大活动组成。一是坚持教育为先的理念,突出企业主体诚信教育,开展诚信教育实践活动;二是结合业务和生产经营实际,引导人们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三是以泰州老街作为创建主体,以“一个示范”引领“一片诚信”,开展“泰州市诚信示范街区”创建活动;四是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突出“诚信”主题,开展诚信典型选树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诚信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和有效载体,利用网络、媒体等有效形式,营造宣传氛围,使人人自觉参与,个个争当诚信标兵。

  (泰州市信用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