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积极开展“敬老月”活动

11.10.2016  03:32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迎接第四个全国 “老年节”,泰州市老龄委于本月继续在全市开展“敬老月”活动,今年的活动主题为“敬老爱老,全民行动”组织动员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力量,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地、各部门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为主题,在全社会开展以人口老龄化国情、老龄政策法规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宣讲活动,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宣传我国人口老龄化严峻形势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意义。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列入本地区、本部门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进街道乡镇、进村居社区活动,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观念。

      二是扎实开展维权优待活动。各地、各部门以维护老年人权益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及时查找并解决老年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把各项惠老政策落到实处。全市各级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和公共服务窗口行业结合各自职责,及时反映老年人诉求,全面落实老年优待政策。充分发挥“老年维权示范岗”“老年优待服务窗口”和“敬老文明号”的作用,大力开展老年人维权案件巡回审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和涉老法律政策咨询等活动,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以“敬老月”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走进老年人家庭,走进老年人社区,走进养老机构,倾听老年人心声,关心老年人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重点帮助贫困、高龄、失能、空巢、失独和灾区老年人解决生活困难。动员和鼓励全社会从我做起,从身边事做起,为长者送温暖献爱心,努力营造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老龄办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走访慰问百岁老人和福利机构老人活动。

      四是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地、各部门以精神文明建设为载体,把为老志愿服务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讲文明树新风”“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活动有机结合,动员组织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家政、照料、护理、信息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组织动员志愿者与贫困、高龄、失能老人结成帮扶对子,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充分发挥老年群众组织和老年志愿者的作用,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鼓励邻里互助。

      五是积极开展健康促进活动。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老年健康促进工作。广泛开展老年健康教育,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普及保健知识,增强老年人运动健身和心理健康意识,开展老年疾病防控知识宣传,做好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开展免费体检活动。市老龄办联合相关部门编印《老年人健康手册》,举办老年人健康知识讲座。

      六是大力开展文化惠老活动。各地、各部门以“老有所乐”为目标,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隆重节俭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发挥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博物馆、体育馆、展览馆等群众文化单位作用,增加面向老年人的特色文化服务项目。组织有条件的文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展送文化下乡惠老活动。积极开辟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场所,鼓励支持老年人开展自发、健康的文化娱乐健身活动。市老龄办联合相关部门举办“中国人寿杯”全市老年文艺汇演和全市第五届运动会老年人门球比赛,实施福彩关爱老年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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