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审计“新路径”构筑监督“新常态”

19.11.2014  17:58

  近年来,泰州市海陵区审计局坚持创新引领,积极探索全口径预算执行审计、房屋征收(搬迁)跟踪审计、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审计整改“三位一体”新路子,努力实现审计监督全部覆盖,审计效能有效发挥,以审计新路径构筑监督新常态,以监督新常态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和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中国审计报》、《江苏审计》、《泰州日报》等媒体多次报道了该局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的做法和经验。
                      新探索:预算执行审计“全口径”
  《江苏审计》2014年第8期以“泰州市海陵区审计局从重点监督向全口径监督转变,努力实现审计无盲区”为题刊登了该局积极探索全口径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做法。该局以推进全口径预算监督,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关注财政收入、财政支出结构,关注财政资金绩效,不断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一是从重点监督向全口径监督转变,将公共财政收支、政府基金收支、社保基金收支等纳入审计视野,更加关注区本级财政预算收支总体情况,关注重点部门、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关注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区委十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落实情况,开展全口径预算监督,扩大审计覆盖范围,着力构建大财政审计格局。二是从查错纠弊向问效问由转变,将管理审计、绩效审计、风险审计等理念融入财政审计,对财政收支管理、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公务卡结算、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国有企业运营管理、综合治税平台建设情况和服务业引导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村庄环境整治资金的使用管理、绩效情况等进行审计评价和问效问责,进一步彰显审计“免疫”系统和“国家治理”功能。
                      新乐章:房屋征收(搬迁)审计“3+3”
  2014年,该局创新审计方法,加大房屋征收(搬迁)跟踪审计力度,开创征收跟踪审计先河,首推“3+3”跟踪审计法,奏响了海陵“阳光征收”新乐章。泰州新闻、海陵新闻、省厅网站对房屋征收(搬迁)“3+3”跟踪审计的做法进行了专题宣传报道。“3+3”即“以图表为依据、凭数据来审计”,做到规划红线图、航拍图情况,房屋总户、分户情况,房屋合法补偿面积以及房屋合法补偿金额数字“三清楚”;同时严把房屋征收(搬迁)“初审”关、“复审”关和“再审”关,坚持一个标准执行到底,一把尺子量到底,使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和房屋征收(搬迁)工程的顺利高效实施。
  该局推行“3+3”跟踪审计法以来,已组织实施16个房屋征收(搬迁)项目,涉及住房3463户,住房面积55万平方米,不仅保证了房屋征收(搬迁)工作资料的客观真实、补偿结算的规范公正和审计结果的透明公开,而且规范了房屋征收(搬迁)工作,真正做到阳光运行、公平公正、取信于民,房屋征收项目在奖励期内基本全面完成,彻底扭转了过去征收项目一拖几年的状况。
                      新跨越:工程预算审计“关口前移”
  该局前移监督关口,加大对城市建设项目的预算审计监督力度,促进提高财政建设资金使用绩效,实现了新跨越。2010-2013年组织完成工程概预算审计项目64个,审计金额80.4亿元,审计核减14.4亿元。该局组织实施的海曙颐园二期等5个安置区工程概算审计成效显著,减少建设投入13.79亿元。审计信息《齐抓共管,强化监督》刊登在《中国审计报》和省审计厅网站上。
                      新模式: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直是海陵审计人思考和探索的课题。该局积极创新经济责任审计思路,积极探索和推进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同步经济责任审计,采取“统一计划、统一方案、统一进点、统一实施”的“四统一”审计模式,在审计内容上,党委书记侧重于是否科学决策、监督有效和持续发展,镇长侧重于是否执行有力、管理到位、成效显著,准确界定和公正评价乡镇党委书记和镇长的经济责任,提升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审计工作效率。审计论文《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同步经济责任审计初探》在苏浙皖三省十三县(区)审计理论和实践研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审计信息《海陵区构建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新格局》刊登在中纪委网站上。
                      新机制:审计整改“三位一体”
  该局把“审计整改与审计查处有机衔接、审计建议有效落实”作为重点工作,审计工作从查处问题向查改并重转变。2014年,召开财政审计整改专题会议,重点针对2013年度海陵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揭示的区本级预算管理、部门预算管理、国有企业管理、重点民生工程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等六个方面34个整改事项,进一步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明确要求被审计单位、审计部门、财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履行各自职责,构建自查自改、跟踪指导、督查整改的“三位一体”整改联动机制,全力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该做法被省厅网站和《泰州日报》等媒体报道。
  同时,该局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不断创新思维,着力审计整改,以审计“倒逼”整改,以审计“撬动”整改,以审计“助力”整改,提高审计整改的效率和质量,改变过去“先审计,再出报告,然后整改”的常规做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