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全面提升学前教育水平

04.02.2015  11:21

  围绕2015年创建成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目标,泰州市海陵区不断强化民办、乡镇幼儿园规范管理,在资金扶持、队伍建设、教科研引领等方面给予倾斜,做到公办、民办及乡镇幼儿园同要求、同发展,全面提升学前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
  泰州市海陵区落实学前教育“政府主导”的办学体制,每年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高于百分之五,通过专项资金、奖励补助等方式,对民办、乡镇幼儿园给予支持,鼓励民办幼儿园创建省优质幼儿园。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对被认定为“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提请政府给予资金扶持,从而引导民办幼儿园向公益性、普惠性发展。在队伍建设方面,泰州市海陵区在不改变人员身份性质的基础上,对全区幼儿教师实行统一调度,进行“一体化”管理。针对民办、乡镇幼儿园存在的管理薄弱等问题,有计划地组织城区优质公办园和乡镇、民办幼儿园的园长、教师进行交流,民办、乡镇幼儿园的管理力量得到加强,基本形成公办园与民办园、城区幼儿园与乡镇幼儿园共促进、同提高的良好局面。
  该区还启动学前教育供需式协同发展活动,针对民办幼儿园、乡镇幼儿园在幼儿园特色发展、课题研究、课堂教学、游戏活动等薄弱方面的需求,由城区优质公办园有针对性的提供帮助,供需双方围绕主题展开专题研讨、业务培训、优质课展示,通过多种途径实现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