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检察院举办“益心为公,你我同行”活动

10.04.2023  11:11

  小区出售的饮用水有难闻的味道怎么办?

  家门口健身器材都坏了,怕孩子玩了有危险怎么办?

  发现河道、耕地被污染了怎么办?

  江苏省泰州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一直在路上!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要求,增强检察公益诉讼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4月7日下午,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团市委举办全市检察机关第二届公益诉讼“一专项一总结”评比活动,暨“益心为公,你我同行”检察开放日活动。

  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陶国中,省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及全体人员,泰州市各基层检察院全体人员通过视频参加活动。泰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海涛、共青团泰州市委书记贺骏、市检察院全体人员、32名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泰州分队队员在现场参加本次活动。

  32名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泰州分队队员被聘为“益心为公”志愿者。团市委书记贺骏和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陆红梅共同为“‘益心为公’志愿者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泰州分队”授旗。市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刘艳宣读聘任决定。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为受聘志愿者讲授平台使用方法。

  

  

  

  青年志愿者代表戴玥发言

  

  

  经过前期书面评审、现场精彩展示与评委综合打分,最终从9个申报专项中产生了7个优秀专项监督活动。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申玉军宣读获奖名单:

  靖江市院:《民间借贷个人所得税征缴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泰州医药高新区院:《现制现售饮用水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泰兴市院:《废弃农膜污染治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泰州医药高新区院:《室外健身器材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高港区院:《人大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奔赴”推动城乡共享管道燃气公共服务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海陵区院:《网络销售医疗器械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姜堰区院:《“检护堰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泰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海涛为获奖单位进行了颁奖。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陶国中对本次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走深走远、二要善于借势借力、三要通过数字检察赋能、四要善于总结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