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政策引领推动消防管理创新全力保障服务民生

19.12.2014  18:46

  今年以来,泰州市政府以政策引领为导向,以管理创新为主题,依法落实各级消防工作责任,积极创新消防管理举措,全力推动建立消防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保障服务民生。

   一、出台《泰州市市区消防水源设施管理办法》。 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泰州市市区消防水源设施管理办法》,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公布,于12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确立了消防水源设施管理“谁建设、谁维护”的原则,适用于泰州市区范围内消防水源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区分三种不同情形,分别规定了相应的建设和维护保养经费来源,从源头上解决消防水源设施建设、管理、使用、保障的问题。

   二、将消防基础建设纳入“城建两年计划”。 制订印发《“城建新提升”两年行动计划》,2年内计划安排210个项目,总投资902亿元,全面推进城市建设八大行动。消防支队抓住新一轮城市建设的有利契机,积极加强与党委政府沟通,科学规划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前介入重大建设项目,指导设计、施工单位加强消防栓、消防水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提请将海陵区新消防站建设纳入2015年市、区两级政府重点建设项目。

   三、将消防队伍建设纳入民生幸福工程。 制订印发《泰州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民生幸福工程若干意见>任务分解方案》,将“消防队伍建设”纳入泰州市民生幸福工程,明确要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专职消防队乡镇保安消防队等基层消防队伍,保障乡镇(街道)特别是偏远区域的消防安全。

   四、将消防工作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 将消防支队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明确由消防支队负责提供建设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消防检测、维护保养机构、消防产品生产、销售单位以及火灾高危单位的信用评价情况;制订印发《泰州市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产品实施办法》,在消防支队等10个部门和单位率先试行信用承诺;出台《泰州市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失信行为联动惩戒办法》,明确社会法人涉及消防安全七类失信行为列入“黑名单”,将消防监督检查信息记录录入“诚信泰州”网相关信用查询模块和企业诚信档案中。

   五、将网格管理纳入社区工作准入名录。 制订印发《泰州市机关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名目》,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作为首批申请准入事项纳入名目,从具体工作事项、社区工作内容和标准、政策法规依据、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作为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的依据,全面推动社区消防工作开展。(泰州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