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支持乡村教师专业成长 增强职业吸引力

19.12.2016  18:39

      近年来,泰州市在补充渠道、专业能力、激励机制等方面定向施策,精准发力,支持乡村教师专业成长,逐步建设起一支高素质乡村教师队伍,乡村学校办学质量显著提升。
  立足“下得去”,全面拓宽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建立统筹规划、统一选拔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新补充教师60%以上充实到乡村学校,重点补充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等紧缺学科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开展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各市(区)每年以不低于上年度乡村教师自然减员数的40%标准向省编报定向培养需求计划,并确保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安排到生源所在地的乡村学校,并连续任教不少于5年。
  瞄准“教得好”,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专业能力。在市中小学卓越教师培养工程、省特级教师后备人才混合式研修等项目中,优先选拔乡村教师培养学科领军人才。实施乡村教师“领雁工程”,精心组织市、市(区)两级骨干教师培育站活动。实施乡村教师“助力工程”,做好乡村校(园)长轮训、乡村幼儿园教师“双基”培训、乡村义务教育学校音体美兼职教师合格培训。组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及“泰州师说”网络视频课程的全员培训,以“互联网+”方式促进乡村教师发展。
  紧扣“留得住”,全面构建乡村教师激励保障机制。在保障生活上,每月对考核合格交流教师发放相应的交通补助,并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参加交流轮岗教师的相关待遇,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中予以倾斜;每年表彰、宣传教师交流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市(区)政府设立优秀教育人才教科研激励基金,每年对考核合格的省、市、市(区)级乡村优秀教育人才,给予相应的教科研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