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强化审计整改结案工作制度

30.09.2015  00:00

  泰州市为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工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9月出台了《泰州市审计整改结案工作办法》(泰政发[2015]155号),以规范审计整改结案程序,提升审计工作成效。
    办法明确了各部门在审计整改工作中的职责,形成了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审计整改工作负总责,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市审计部门负责督促检查、台账管理、整改结案和整改结果汇总工作,被审计单位按要求和时限落实整改,市监察部门负责进行重点督办,严格追责问责。
    办法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了市效能考核,进一步促进了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泰州市审计局将根据该办法出台具体实施细则,由法规处负责牵头,建立审计整改事项结案统计台账,及时掌握审计整改的落实情况,完善审计整改档案,以提升审计成效,避免“屡审屡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