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建成国家卫生城市群

30.03.2015  22:37

  2015年3月19日,全国爱卫办发文《全国爱卫会关于命名国家卫生城市(区)的决定》(全爱卫发〔2015〕2号),正式表彰并授予靖江、泰兴、兴化三市“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至此,泰州市所辖市(县)全部建成国家卫生城市,在苏中、苏北地区率先建成国家卫生城市群。


  “国家卫生城市”是评价一个城市整体文明程度、社会卫生、城市管理和健康水平的标志性荣誉称号。2007年泰州市主城区率先建成国家卫生城市,并于2011年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进一步改善全市城乡环境卫生面貌,预防减少疾病,促进人民群众健康,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全覆盖,2011年以来靖江、泰兴、兴化市陆续启动了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并不断加大创建力度,2013年8月靖江、泰兴市顺利通过国家暗访,2013年12月靖江市通过国家卫生城技术考核评估,2014年5月兴化市通过国家暗访,泰兴市通过国家卫生城技术考核评估,同年10月兴化市通过国家卫生城技术考核评估,2015年1月三市均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综合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