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司法局推进共性问题解决

13.03.2017  11:02

针对该市“百团千村万企大走访大落实”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出的“村民对法律知识了解不透,一不明白就上访,建议每月安排一次法律服务人员到村开展法律服务”问题,泰州市司法局通过前期调研,组织召开相关会议,结合自身职能,推进问题解决。

一是实行驻村法律顾问服务定期制。建立村法律顾问定期服务制度,担任村法律顾问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月在当地司法所的统一协调下定期到村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宣传与服务紧密结合,对村民反映的法律问题及时给予专业的服务。推进本辖区所有村法律顾问的全覆盖,积极参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二是实现农村法治宣传阵地全覆盖。加强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有条件的村(居)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公园(游园)等;在人群密集地或村(居)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开设固定的法治宣传橱窗,重点开展土地承包、外出务工、婚姻家庭、经济纠纷、反邪教、反非法集资、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实行每月定期更新,及时将与群众日常生活、学习、劳动、工作最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送进千家万户。编印法律读本,免费发放给村居社区,向群众提供法律知识。

      三是实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常态化。以争创国家、省、市民主法治示范村为抓手,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市国家、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率要继续保持全省前列。各市(区)司法局也要制订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目标,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在手上。同时,要在原有创建工作基础上,建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机制,定期督查、指导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

该局已列出共性问题解决的时间表,从3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3月份,宣传发动和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建立村法律顾问定期服务制度,制定法治文化阵地管理制度,根据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进行督查管理。第二阶段为3月份—12月份,实施阶段。每个月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法律服务,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同时,通过机制建设、普治并举全面推动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第三阶段为12月份,总结反馈阶段。通过实地调研、自我反馈、定期回访,从群众满意度、知晓率、社会评价等方面,综合、客观、准确评价法治宣传服务过程和服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