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发展改革委项目评审呈现三个特点

23.03.2016  11:12

      3月21日,泰州市发展改革委举行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评审会,这是该委建立项目评审机制以来首场项目评审会。此次项目评审呈现三个特点。 一是程序规范。 业务处室于评审工作开始前7日向委监察室提交申请和登记,监察室于评审工作开始前3日从委综合性评审专家库平台随机抽取7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发放《项目评审通知》。监察室现场参与,做到全程监督、全程留痕。评审事项经专家组评审后形成综合评审意见按规定程序认定或报批。 二是制度严密。 围绕“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要求,专家组结合现场核查情况,严格按照《泰州市发改委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泰州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评审标准》等制度,开展资料审查、复核和评分。 三是“带单督办”。 此次评审,专家组对4个项目提出了“负面”意见,监察室及时纳入“项目问题整改清单”,转入“带单督办”模式,切实建立源头严防、过程严管、事后严查的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