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区今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30.12.2015  18:53

  新华报业网讯 从12月30日起,泰州市在海陵区和医药高新区范围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开始新的“两证合一”模式,即只发放一本产权证。自明年1月18日起,高港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另据了解,靖江市不动产登记局已于12月28揭牌,预计到2016年春节前后将颁出第一张不动产权证书。

  按照便民利民原则,泰州在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设立了3个服务网点受理所辖区域内不动产登记业务。今后,泰州市区将不再有“两证”(房产证和土地证)一说,包括房屋产权在内的各类权属证书将停止发放,新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将统一发放新版《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有单一版和集成版两个版本。单一版证书记载一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一种权利或者互相兼容的一组权利。集成版证书记载同一权利人在同一登记辖区内享有的多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即同一不动产权证书记载了同一户主名下的多套房产情况。目前,主要采取单一版证书。

  在办理流程上,以往购房办理两证时,要跑多个部门,准备多份材料。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只需要一份材料,在一个窗口就能办理。按照“不变不换”原则,之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没有变更和交易就不用换发新证。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记者顾介铸

编辑: 陈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