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农委完成2月份农畜产品例行监测抽样工作

06.02.2015  16:43
        根据《泰州市农委关于做好2015年泰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泰农办﹝2015﹞4号)要求,市农检中心承担泰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的抽样、检测任务。
        医药高新区、农业开发区是2015年例行监测新增加的农产品抽样监测点。为了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抽样的代表性,2月3日市农检中心技术人员对医药高新区、农业开发区的监管及抽样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抽取医药高新区基地3份蔬菜样品、抽取寺巷屠宰场20份畜产品样品,抽取农业开发区蔬菜专业合作社2份样品。海陵、高港、姜堰区委托抽样共35份样品。近日,中心将对20份蔬菜样品和20份畜产品按分工、参数尽快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