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公安局环保警务室揭牌

16.07.2015  13:15

  

   新华网南京7月15日电 (顾继红 袁荣春 印峰 小凌)7月14日上午9时,泰州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支队驻环保局警务室在市环保局揭牌。市政府孔德平副市长、徐保国副秘书长,市公安局赵建生局长,市环保局钱忠局长等相关部门领导出席了揭牌仪式。

  2013年9月,泰州市环保局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共同制定了《关于贯彻〈关于建立实施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泰环发﹝2013)172号),提出按照省《意见》的要求,在全市建立健全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的保障。

  2013年和2014年两年间,泰州市两级环保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7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一批违法排污者得到了处理。2014年市环保局和公安部门密切配合,成功破获了“5.15”重大环境污染系列案件,抓获了一批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嫌疑人。2015年上半年,泰兴市环保局、靖江市环保局分别向公安机关移送了一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目前相关的案件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2014年,泰州市两级法院对“12.19”案的14名刑事被告人分别判处了一年九个月至五年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及并处罚金。今年6月5日,泰兴市法院对2013年移送公安机关的两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及并处罚金。

  去年,在市检察院的支持下,泰州市环保局牵头成立了泰州市环保联合会对发生在泰兴市的“12.19”环境污染案件提起了公益诉讼,经省高院终审判决六家违法排污企业共赔偿环境修复费用1.6亿余元,社会反响积极正面,广大民众非常支持行政部门和政法机关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这起由泰州市环保联合会作原告、两级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环境公益案件,历经两审诉讼程序,涉案被告多、判赔金额迄今为止全国最大,具有很高的示范价值和借鉴意义。在环保部和中国法学会联合举办的“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大型系列活动”中,泰州市环境保护局“助力12.19环境公益诉讼案”被评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最佳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