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公务员培训推行学分制管理

30.06.2015  17:10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培训管理,建设一支“学习型”的公务员队伍,近日,泰州市出台了《泰州市市级机关公务员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按照《公务员培训规定》中每名公务员每年参加各类培训不少于12天的要求,根据公务员能力提升的需要,《办法》规定每位公务员每年必须完成96个学分的培训课程。

  在培训组织上,《办法》明确了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在公务员培训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明确各机关部门每年必须组织48学时以上的各类培训,发挥机关部门公务员培训主体的积极作用。

  为了妥善解决公务员培训的“工学矛盾”,该市将充分利用网络培训资源,在泰州市公务员培训网上设置了一定课时的必修课和选修课,方便公务员学习。

  在培训内容上,《办法》较以往有较宽的外延,除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法定培训和单位组织的业务能力培训外,公务员参加学历教育、发表研究成果、撰写读书笔记、参加挂职锻炼都可以获得一定学分,以鼓励公务员通过多种途径提升个人素质。

  为了简化工作流程,方便考核管理,该市公务员局还在泰州市公务员培训网建立了单位网上申报、公务员主管部门网上审核、公务员网上查询的学分管理系统。

  在学分考核上,《办法》明确规定将公务员年度学分完成情况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作为任职、晋升、推荐表彰的重要依据之一,并规定未完成规定培训学分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稿件来源: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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