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全面启动

13.01.2017  19:31
        从现在起,泰州市将全面启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推动供销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昨天,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会议,市委书记蓝绍敏,市委副书记、市长史立军分别作出批示。市委副书记卢佩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陈明冠主持会议。
        蓝绍敏在批示中强调,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长期以来,市供销合作社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扎根农村、发展农业、服务农民,为发展农村现代流通、引导农业社会化服务、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作出了重要贡献。希望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牢牢把握为农服务方向,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扎实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进一步激发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泰州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史立军在批示中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树立重视供销合作社就是重视农业、扶持供销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全力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以综合改革为契机,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发展活力,壮大为农服务实力,拓展为农服务领域,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卢佩民在讲话中指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举措,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迫切需要,是统筹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供销合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需求,要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奋力开辟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新境界。要牢牢把握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坚持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及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五个原则”,始终突出积极创新为农服务方式、积极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社建设和积极创新供销合作社治理机制“三个重点”,力争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方面形成泰州特色、走在全省前列。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落实相关政策,严格督查考核,切实把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据了解,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三农”工作全局的一项战略部署,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三农”发展的重大举措。2015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2015年10月,江苏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为认真贯彻中央、省文件精神,扎实抓好我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层社覆盖全市所有乡镇,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构建起上下贯通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功能完备的为农综合服务体系和双线运行的管理指导体系,努力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会上,泰兴市、市供销合作总社、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兴化市供销合作总社等单位负责人作交流发言。